深圳
切换分站
免费发布信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问答详解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问答详解
  • 地址:南山区 113.89.238.* 广东省深圳市电信
      • 该信息已过期,联系方式已被隐藏!
  • 信息详情
一、什么是居民企业?事业单位是否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因此,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二、2017年注册成立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认定?
答:可以,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含申报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可以申请。如,2017年8月24日注册成立企业,2018年8月24日可以向省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三、2015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称发生了变化,是否可以直接以新名称参加重新认定?
答:若企业名称发现变化,在高企认定系统内资格证书还在有效期内,企业必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重新认定申请。特别提醒参加重新认定的企业,如果企业名称发生了变化,一定要及时提出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
四、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该如何选择技术领域?
答:无论从事何种行业的企业,申报时应按照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中的三级目录来进行选择,企业申报时可根据自己情况查找。
五、企业申报首页选择主要技术领域只能选一个,假如后面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涉及多个技术领域,该如何选择吗?
答: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多,可以选择多个领域,但是主打产品的领域要和主要领域一致,研发项目也一样。
六、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的,是否可以在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时使用?
答:可以,但是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只能由一个权属人使用。
七、Ι类知识产权在第二次使用时,评分分值是否会与第一次使用有所不同?
答:知识产权的评分只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5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不会因使用次数受到影响。
八、对科技人员学历有要求吗?申请时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吗?
答:没有要求,申请时无需提供科技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临时聘用人员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吗?
答:不包含。
十、失败的研发活动是否可以进行归集?
答:只要是研发活动,不管是否成功,都可以进行归集。
十一、技术诀窍是否能作为科技成果来源的依据?
答:不可以。
十二、一项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或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算做多少次转化?
答:同一成果转化不同产品或服务只能计算一次;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的,几个成果就计算转化几次。
十三、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如何提供?
答:科技成果来源可以从专利、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等方面提供材料。
十四、“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具体是指什么?
答: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例如:众创空间,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中的研究开发机构是否专指是高校?企业是否可以成为产学研合作的对象?
答:研究开发机构不专指高校,也包含科研院所和企业等。
十六、企业近三年净资产和销售收入为负值,如何计算企业成长性指标?
答:负值按0分计算
十七、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须满足条件?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中介机构须同时满足:
①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②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③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十八、企业是否可以委托外省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答:可以,企业不管选择本省还是外省的中介机构,都需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对中介机构的条件要求。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深圳便民网看到的,谢谢!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问答详解

  • 您可能感兴趣
查看更多
    温馨提示: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请仔细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