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是一种双方共赢的模式。 所谓的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 在专利许可中,专利权人成为许可方,允许实施的人成为被许可方,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要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这种合同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许可方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而不转移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专利许可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独占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 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二、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 三、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 四、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 五、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 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互相允许对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自己的专利,换句话说,就是甲允许乙实施甲的专利,乙允许甲行使乙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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