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书制作中“四莫”
投标文件(本文简称投标书)是评标的主要依据,是事关投标者能否中标的关键。综合一些投标者在制作投标书方面的失败教训,投标者在制作投标书的过程中,必须对以下四个方面引起足够重视。
“投标须知”莫弄错
“投标须知”是招标人提醒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务必全面、正确回答的具体注意事项的书面说明,可以说是投标书的“五脏”。因此,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必须对“招标须知”进行反复学习、理解、直至弄懂弄通,否则弄得不好,就会将“招标须知”理解错,导致投标书成为废标。
实例1:某“招标须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供近3年开发基于Websphete、 Oracie大型数据率的成功交易业务记录,而某投标者将“近3年”,理解为“近年”。将“成功交易业务记录”理解为“内部机构成功开发记录”,以致于使形成的投标书违背了“招标须知”,成为废纸一张。
“实质要求”莫遗漏
《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意味着投标者只要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一条实质性要求遗漏,未做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
“细小项目”莫大意
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有一些项目很细小,也很容易做,但稍一粗心大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
这些细小项目主要是:
1、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封记的;
2、未全部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签的,如未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未在所有重要汇总标价旁签字盖章,或未将委托授权书放在投标书中;
3、投标者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与登记执照不符的;
4、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法定注册地址的;
5、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
6、投标书的附件资料不全,如设计图纸漏页,有关表格填写漏项等;
7、投标书字迹不端正, 无法辨认的;
8、投标书装订不整齐,或投标书上没有目录、页码,或文件资料装订前后颠倒的等。
登尼特还专业提供了招、投标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等工程咨询类报告,严格按照招标书要求标准进行编制,可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各种类型的投标业务。全国代做招、投标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节能评估报告更有实力的公司,选择登尼特集团有限公司。登尼特是您投资项目的好的选择。登尼特一直服务全国客户,特别是全国地区的多家企业,众多的项目投标书编制策划。您想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拨打登尼特热线:18925227573。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深圳便民网看到的,谢谢!